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
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。
一、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
杭州鋼鐵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第七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知于 2020 年 2 月 9 日以電子郵件、傳真或書面送達方式通知各位董事,會議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以通訊方式召開,本次會議應到董事 9 人,實際到會董事 9 人。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二、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
本次會議采用記名投票方式,審議通過如下議案:
(一)審議通過《關于補充確認 2019 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》;
表決結果:5 票同意,0 票反對,0 票棄權。
該議案涉及關聯交易,關聯董事吳東明、吳黎明、牟晨暉、于衛(wèi)東依法回避表決。
具體內容詳見《中國證券報》、《上海證券報》、《證券時報》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(www.sse.com.cn)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臨 2020-009。
(二)審議通過《關于調整公司職能部門設置的議案》。
表決結果:9 票同意,0 票反對,0 票棄權。
為了適應公司的經營發(fā)展、資源整合與業(yè)務管理、風險管控等要求,對公司的組織機構(職能部門)進行了調整,公司增設了安全環(huán)保處,同時對相關組織機構(職能部門)的名稱進行了調整,公司審計部、總經理辦公室、財務部、人事部、經信部、法律部、投資部等職能部門的名稱相應調整為:審計處、總經辦、財務處、人力資源處、經信處、法務處、投資處,上述組織機構(職能部門)調整名稱后相應的主要職責保持不變,經信處關于安全環(huán)保的相關職能劃歸安全環(huán)保處負責。
特此公告。
杭州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
2020 年 2 月 15 日